受理投诉的原则
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一、凡符合《贵州省保持消费者合法权益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投诉,各级消费者协会均应受理。 二、受理投诉,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政策为准绳的原则。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公正合理,正确处理消费者与经者之间的关系。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消费者协会处理投诉,运用协商、调解的办法或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政府授予的其它权力与手段进行处理。 四、廉洁奉公,无偿为消费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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