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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工商信息
湄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二00六年 八月十日
湄潭县工商局为美容店员工讨薪
近日,湄潭县工商局湄江工商所接到县城某美容店5名服务人员举报:该美容店将无故转让该门市部,其所交押金未退还且工资未兑现。该所迅速组织市场巡查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营者张某退还了5 名员工所交押金1700元,并给付其应得工资3485元。 经查实,该美容店由其负责人蒋某于2006年2月19日与县城某超市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某委托张某负责管理。但2006年7月29日,该美容店又重新与超市签订了《门市部租赁补充协议》,并在交清所欠房租后,准备转租该门市部,5 名员工所交押金1700元未退还及工资3185元未兑现。 在查清事实真相后,该所对经营者张某提出了批评教育,对其宣传了《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将调查的事实向该县人事劳动部门进行了汇报。人事劳动部门责成经营者张某退还5名员工所交押金并兑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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