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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工商信息
湄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二00六年 六月十日
湄潭工商局案件质量评查实现“阳光作业”
近日,湄潭县工商局推出《湄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评比办法》,使该局的行政处罚案件评查评比工作更趋于规范、公正,使之真正成为了“阳光下的评查”。 该办法明确了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宗旨在于提升队伍执法水平,明晰行政执法责任,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从案件卷宗质量评查应遵循的原则、依据、标准、程序、奖惩、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与以往的案件评查制度相比,该办法的几大“亮点”体现在:一是实行办案机构自评、局初评小组办公室复评综合计分、局评查评比领导小组民主讨论、现场决定的案件“三级评查”模式,赋予了办案机构案件评查参与权,改变了案件评查县局评查机构“一言堂、包打天下”的现状;二是利用局域内部网络平台,实行案件初评推荐公示,从程序上赋予了办案机构事前申诉权。有异议的,办案机构可于公示之日起3日内提出申请,而且上级机构在召开现场会前必须就申请事项作出答复;三是实行案件评比现场抽签、民主讨论,结果当场公布,确保了评比结果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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