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个体私营经济现状及其发展策略

 

湄潭县工商局    李官忠

 

 

 

近几年来,湄潭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引导、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依法保护,取得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新成效。到2004年底,全县私营企业150家,个体工商户5510户,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总量规模不断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私营骨干企业和综合效益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私营企业脱颖而出。如购得乐、兰馨茶业、万康酱油、铝制品厂等。
   二是经营领域稳步拓宽。目前全县个体私营经济渗透到经济发展的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以及公路客货运输等各个领域,个体私营企业已占据主导地位,投资新兴行业的个体私营业主不断增加,从事广告经营、旅游服务、信息咨询、中介代理、高新科技等新兴服务业的个体私营企业的比例逐步上升。
   三是产业特色逐步显现。私营个体经济紧紧依托地方资源,依靠龙头带动,形成了一批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特色产业,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如:茶叶、茅贡米等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
   四是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日益增强。现在全县拥有注册商标80件,而其中大多数是由个体私营企业注册的,比2004年前翻了一翻。用商标快车来拉动湄潭经济的发展的趋势已经显现。如“茅贡大米”、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而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湄潭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对茶叶产业的宣传力度,准备申请注册全省第三个证明商标“湄潭翠芽”,这必将会推动茶叶行业的发展,使我们的产品能够走出去,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五是综合效益显著增加。全县的个体私营经济实现税收连年增长,成为我们当地的主要税源之一,促进了财政增收。

在此基础上,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增加总量再上规模,提升层次强素质,努力实现发展新跨越。笔者认为应重点推动和做好在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
放开搞活,放手发展,使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空间逐渐变大。

要放宽管制,先放后导,边发展边规范,迅速掀起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新高潮。首先要在经营领域上放开。基本标准是: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私营个体经济经营;凡是允许外资经营的,都对私营个体经济放开;凡是国有、集体资本退出的领域,都积极鼓励支持私营个体经济大胆进入;其次要在注册条件上放宽。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注册登记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对确需前置审批的,也要采取并联审批的方式,按照“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期反馈”的程序进行审批登记。

(二)突出重点,择优扶持,使个体私营经济的运行质量逐渐变高。

要有针对性的对一些有市场、有前景、有效率的个体私营企业进行重点的帮助、帮扶,不论是在资金上,还是在技术上,甚至在政策上都应该有意识的进行倾斜,择优扶持,使其运行质量逐渐提高。同时我们应大胆的提出 “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口号。从而使我们的一些中小企业由小到大,做大做强。

(三)因势利导,建好载体,使个体私营经济的集聚效应逐渐变强。

   要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营造宽松的环境和搭建好平台,多建立一些产业区、产业带和各类专业市场,使个体私营由松散型向密集发展,发挥集聚效应。如在我县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杨柳井市场和西南茶城就是成功的例子。

(四)适应市场,大力造商,使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主体逐渐变多。

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关键要造就一大批投资者和经营者,形成一大批个体私营经济投资经营主体。实践证明,大老板大市场,小老板小市场,没有老板就没有市场。

(五)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使个体私营经济的融资渠道逐渐变宽。

目前,制约我县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发展资金严重不足。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转变思路,面向市场,走活融资这步棋。一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快引进外来资金和民间资本,可以说,民间资本才是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极其重要的动力源。
  另外,还应该从称谓上改变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称呼,将个体经济统称民营经济,一改以往那种歧视性称呼,使之享有国民经济相同的地位。 当然,民营也好,个体也罢,都还有诸多素质不高的表现:技术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偏小,产品有待开发更新,技术含量有待提高,管理普遍也多为家族式的;还有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有半数左右的业主看不懂财务报表,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文化程度偏低。有鉴于此,所以我们要认清形势,明确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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