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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组织机构 投诉站网络

12315运作程序

十大案件

湄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15举报投诉网络工作制度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有假必打、有诉必应、诉而有果、举报有奖”的庄重承诺,按照“十个一工程”的具体要求,用真诚和服务,用公正之心和铁拳手段维权护法,构建一张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假冒伪劣商品无处藏身的铁网;使“12315”这一工商行政管理品牌更加深入人心,真正成为的消费者的保护神,现按照综合执法的要求,特制定湄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投诉网络工作制度。
  网络建设制度
  1、县局成立12315指挥中心,由执法监督股负责。
  2、各工商所驻地成立投诉站,负责解决辖区内的投诉及举报。
  3、各大型的商场、超市及各乡镇设立投诉站,其投诉点的设立由信誉好、威信高的个协理事的经营地、市场、超市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或由乡镇的司法办事员负责。
  4、较大乡镇如湄江镇,在其主要街道及城郊结合部设立投诉站。
  服务承诺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供有关工商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2、凡来指挥中心举报投诉而符合受理条件规定的及时予以受理或分流,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正常情况下在15日内解决(需立案调查或送检取证的例外)属于其它部门的移送其它部门处理。
  3、接到“3.15”电话举报投诉,要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值班制度
  1、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3.15”电话的承接记录工作,负责接待上门投诉、举报的人员,并做好详细登记。
  2、值班人员接到投诉举报要及时、快速通知巡查组处理,重要举报随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汇报并按指令指挥处理。
  3、严守岗位纪律,做到不串岗、不误岗,保障投诉电话随时畅通。
  4、文明办公,接待举报投诉时使用文明用语。
  案件处理制度。
  1、查处、调解。一般投诉举报,由各巡查组进行查处和调解,特殊举报投诉,指挥中心可直接可处和调解。
  2、报告。指挥中心指令处理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承办,做到件件落实,属于现场可调解解决的,当天反馈结果,一般的投诉接到指令后,三个工作日内上报处理情况,需立案查处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向指挥中心告知初查情况,查办调解终结要及时,将结果报告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统一答复投诉举报人。 
   “12315”举报投诉站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消法》及相关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2、承接办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做到“有诉必接,诉必有果,有假必打”。
  3、认真办理指挥中心交办的各类投诉和举报,对各类投诉能当天解决的当日报告指挥中心,不能当天解决的,除立案案件外,15日风处理完毕并报告指挥中心。
  4、凡接举报和投诉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投诉站所在乡镇或街道)。
  5、凡接诉和举报,投诉站不能处理的交辖区消协分会处理,分会不能处理的交指挥中心处理。重大投诉和举报要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6、各投诉站要有专人负责。
  7、有管辖争议的投诉和举报,由指挥中心统一协调和指定投诉站进行处理。
  8、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上门投诉和举报的消费者,凡不属工商部门管辖的投诉和举报,做好解释工作,并协同消费者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